我是黄美菊,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自1987年开始我的艺术生涯,我是金彩凤的门生,嵊州市越剧团的主要演员。我曾获得多项荣誉,如浙江省第二届小百花会演优秀小百花奖、1994中国小百花越剧节铜奖、“日发杯”全国越剧青年演员大奖赛一等奖,以及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青年演员优秀表演奖金艺奖。此外,我还被授予了“新十姐妹”的称号。我参与过多个重要的表演活动,如中国民间越剧节、上海国际越剧节和越剧小百花世纪行。我两次受邀在香港高山剧场和新光大戏院上台表演,深受观众喜爱。在社会岗位上,我担任过浙江省妇女代表执委、绍兴市党代表,并且成为2004年度绍兴市“十佳青年”。我还曾是嵊州市会委员(1998年、2003年、2004年),并获得了2004年度绍兴市市长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