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戏曲广告有一个传统的形式,那就是“长脚”或称“长人”。这项艺术始于清末时期,当时绍兴文戏中的女子仍然保留着这一风俗。尤其是在浙江的城乡地区,“长脚”的流动广告效果特别显著。但当越剧进入上海后,这种形式就逐渐被淘汰了。
每天演出的戏码一旦确定,就会由前台雇工几个人分头出发,他们肩负着扛一块带有木柄的牌子,上面写着当日要演出的戏码以及主要演员名字。他们边走边敲锣(或者摇铃),同时用力地高声吆喝,以此来吸引观众。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能够在街道上为即将上演的戏曲宣传。
我还记得1938年初的一次特别场合,那是姚水娟领衔的越升舞台在通商剧场举行表演时的事。当时,“长脚”的口头广告词如今依稀回响:“绍兴新到上海女子的笃班,将在正月初一那天登上通商剧场舞台。几十位才华横溢的少女将共同表演生旦净丑角色。她们都是珠喉玉貌、色艺双全的小公主,每个角色的悲欢离合都充满了噱头和趣味。如果你想看,请早点预订票务,因为座位有限!快来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