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银花的东山再起:追踪越剧几个时期的演变
在1928年,施银花以十八岁的年龄嫁给了孙绥占。这个“戏子”成为富足家庭的一员,这是否是福还是非,是个未解之谜。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孙绥占没有对这场婚姻大肆铺张,这让人留下了一种并不像“明媒正娶”的印象。
从施银花结婚后的第二年开始,女子越剧迎来了一个盛况空前的发展时期。在嵊县,就如同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新新凤舞台”、“群英凤舞台”、“高升舞台”、“镜花舞台”和“霓裳仙云社”,共有十多家女子科班。施银花的同门姐妹们,如赵瑞花、屠杏花、沈兴妹、马秋霞等,都被各大女子科班邀请为客师,他们的演出逐渐赢得了观众的心,让包金从每月三十元增加到近百元。
到了1932年的冬天,赵瑞花与魏素云共同创立了第一个姐妹班——“瑞云舞台”。这个转折点超出了施银花所有人的预料。她们如同一股热流,冲击着施银花的心,让她不得不重新考虑艺术事业。这一年冬天,尽管已经怀孕二十二岁,但她决定放弃家庭,为艺术而战。她接受老班长裘光贤的聘请,在“高升舞台”担任客师。这件事最终成为她夫妻关系破裂导火线,被遗弃。
对于二十二岁的人来说,无论是失去家庭还是放弃艺术都是痛苦的事。但她的内心深处,对于越剧有着深厚的情感,她想做一个好妻子,也想建立温馨家庭,但更重要的是,她想要走自己的路,在舞台上展现自己。她是一名第一副女子科班中的佼佼者,与姐妹们在艰难中唱过五年的时间,对于越剧有着无比的情感和投入。她要选择一条道路,而不是两条,却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不得不寻求社会支持。
1932年底,施银 花向浙江省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控告孙绥占对她的遗弃。然而,在法庭上,当时情义双全却矢口否认与其之间存在任何关系,不仅承认两人之间没有婚姻,更是不承认他们曾经同居或生育孩子,最终案件不了了之。
尽管如此,施銀 花仍然失去了孩子但又重获自由,可以重新追求事业。当筱丹桂组建新的戏班后,她加入并活跃在宁波地区。虽然遭遇挫折,但她很快找回步伐,并且继续活跃在竺素娥和孙苗凤组建的大型女团队中,即所谓的“素凤舞台”。
随着时间推移,当人们看到1933年10月6日绍兴模范剧场上的她,再次登上领衔主角位置时,他们都认为这是个奇迹。不仅如此,这场表演也成为了历史上著名的一个里程碑。此后,她以客席身份先后担任各大女团队中的主要角色,并迅速蜚声杭州市区乃至整个浙江地区,从此被誉为越剧史上的第一位青衣鼻祖及泰斗之一,与赵瑞华、王杏华一起,被尊称为越剧史上的三朵鲜 flowers.
经过这一系列风风雨雨之后,一直未曾再婚,只专注于戏曲事业直到1948年才决定嫁给沈家门人王金宝,此举意味着她的退休生活正式开始,并跟随丈夫离开公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