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越剧团的前身是浙江省宁波市越剧二团,成立于1957年。该团由民间职业剧团“五一”剧团改制而来。为了丰富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职工的文娱生活,1959年9月,该队经与浙江省文化局协商调往新疆,并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越剧团。该團在上海出发后,在尾亚车站等待转车期间,即在当地演出了五场戏,其中包括《梁山伯与祝英台》、《碧玉簪》、《西厢记》和《红楼梦》。
这次演出深受当地观众喜爱,不仅因为其精美的服饰和布景,更因演员们精湛的表演技巧和委婉的情感传达。这标志着尾亚这个荒漠小镇迎来了第一次大型戏剧盛宴。此后,该队不畏酷暑严寒,为各农牧场进行慰问演出,并在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喀什等地为各族群众展示了他们的艺术才华。
该團拥有完整的行当体系,主要成员包括潘瑞莲(花旦)、潘月楼(旦)、梁天红(旦)等多位优秀女主角,以及俞生凤(生)、潘少楼(生)、魏月萍(小生)等男主角。此外,还有董招弟(净)、裘荷娟(净)、郑林娟(丑)以及其他多名角色扮 演者组成一个庞大的艺人阵容。编导樊篱指导下的这支队伍,其常规公演作品如《红楼梦》、《杨立贝》、《云中落绣鞋》等,都赢得了广泛赞誉。
1962年10月,该队回到了宁波市进行汇报演出,并首次上演高立清根据维吾尔族民间故事编写的《王子与公主》,此劇之后又在上海、杭州、宁波等地连续成功举办多场专场表演。在这些地方出版的大报纸,如《新民晚报》、《杭州日报》及《宁波日报》,都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们认为通过越剧形式展现民族题材达到了极致融合,将越剧艺术推向新的发展领域。
为了培养青年人才,该團实施了“带学员制度”,先后接受三批学员,这些学员随后被分配到不同的地方继续学习和实践,最终形成了一批具有专业素养且能够独立工作的小集体。而最终,在1969年的3月15日,由于各种原因,该集团宣告解散,但其留下的艺术遗产和影响力依然对国内乃至国际上的越剧界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