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再起施银花是不是越剧的代表人物

施银花,1928年初露头角时,便在十八岁那年嫁给了绍兴的富足人家孙绥占。这个“戏子”嫁给了富户,为妻的身份,是福是祸,说法各异。不过,有一点很清楚:孙绥占并没有为这门婚姻大肆铺张,留下了一种并不“明媒正娶”的印象。

从施银花婚后第二年起,女子越剧迎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良好势头。在嵊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新凤舞台”、“群英舞台”、“高升舞台”、“镜花舞台”和“霓裳仙云社”,近十个女子科班相继成立。施银花的同期同学赵瑞花、屠杏花、沈兴妹、马秋霞等,都被各大女子科班竞相邀请成为客师,她们的演出越来越受到观众欢迎,包金从每月三十元增加到百元之巨。

1932年冬,赵瑞花与魏素云共同创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姐妹班——“瑞云舞台”。这一系列事件超出了施银花的心意。她决定重新追求艺术,并投身于演出中。尽管她怀孕且已有身孕,但仍然选择走上舞台,与其他女艺人一同表演,一举打破了她初婚后的平静生活。

然而,这段经历也成为了她和丈夫之间矛盾加深的一个导火线。最终,她遭到了丈夫遗弃,对二十二岁的施银花来说,无论是失去家庭还是放弃艺术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她想做一个好妻子,也想拥有温馨家庭,但更重要的是,她渴望回到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去。她对越剧有着深厚的情感,对她的感情至关重要,而这样的选择却让她的丈夫无法接受。

在这样的冲突下,她不得不寻求法律上的支持。1932年的底部,以及1933年的开始,当时她两次向浙江省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控告孙绥占遗弃 herself. 在法庭上,她详细陈述了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以及怀孕的事实。但即便事实如此明显,却仍未能达成共识,最终案件不了了之,只留下更多疑惑而非解决问题。

尽管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家庭,但施银 花最终赢得自由,不再受限于夫权束缚。一方面结束了一段悲剧性的婚姻关系;另一方面,在短暂休息之后,又继续活跃于宁波地区,以筱丹桂等人的名义参加各种表演活动。此外,还加入竺素娅和孙苗凤组建的一家新的女性戏曲团体——"素凤舞台"进行客席表演。这一连串事件让人们认识到,即使面临无数挑战和困难,强烈追求事业的人依然能够东山再起,并获得社会认可与赞赏。当1933年10月6日,她在绍兴模范剧场再次登场时,被誉为“越国之大幸”,其才华得到了观众们无比青睐。而随着时间推移,这位曾经被世人忽视的小小戏子,最终成为了著名戏曲界的大腕,被尊称为“首位女子鼻祖角色之母”,并与赵瑞芳及王杏芳一起,被列入越剧史上的第一批顶尖女星之一。在此之后,一直以来的努力,使得她的名字永远镌刻在历史长河中,而关于她的故事,则成为激励千千万万女性追梦者的传奇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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