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越剧十姐妹舞台上的绿洲之花

兵团越剧团的前身是浙江省宁波市越剧二团,成立于1957年。为了活跃军垦职工的文娱生活,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在1959年将该团调至新疆,并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越剧团。这支队伍由上海抵达尾亚车站后改乘汽车,在等待转车期间,他们在尾亚演出五场,包括《梁山伯与祝英台》、《碧玉簪》、《西厢记》和《红楼梦》,这些戏曲作品因其精彩纷呈的服饰和布景、演员们深情细腻的表演而受到热烈欢迎。

该团不畏酷暑严寒,为生产建设兵团各农牧场进行慰问演出,并在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喀什等地为各族观众表演。此外,该队伍行当齐全,有着一批优秀的主角,如潘瑞莲(花旦)、潘月楼(旦)、梁天红(旦)等,以及俞生凤(生)、潘少楼(生)、魏月萍(小生)等。他们共同创作了一系列经典剧目,如《红楼梦》、《杨立贝》、《云中落绣鞋》、《阮八姐》、《碧玉簪》、《半把剪刀》、《盘夫索夫》以及《團圆之后》,这些作品不仅展现了越剧艺术的传统风貌,也开拓了以民族题材为主题的创新尝试。

1962年10月,该剧团返回宁波市汇报演出,并排练高立清根据维吾尔族民间故事编写的小说改编成戏——《王子与公主》,这部戏在上海、杭州及宁波地区共有多次上映,其独特之处在于将越剧艺术与少数民族文化巧妙结合,使得越剧艺术领域得到进一步扩展。

为了培养青年人才,该队伍采用“带学员”制度接收三批学员,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学员被分配到不同的师属单位,最终第三批未能完成学习的大部分学生下放到了农一师。在那里,他们继续接受培训并最终形成了一支新的专业队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小组最终在1969年的3月15日宣告解散,大部分成员回到了江浙地区,而其他一些则选择留下来继续追求他们对这个古老美丽艺术形式的情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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