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李十娘》——一段悲欢交织的传统戏曲,源自同名京剧改编,其故事讲述了明代赵仲仙与妻子李十娘在灵宝县天齐庙的一次往事。据说,当时灵宝县首富贾元雄对美貌的李十娘产生了非分之想,他不仅邀请仲仙赴宴,还以毒酒相待,企图害死仲仙和他的父亲二仲仙。然而,由于县官不受此案,因此他们得以幸免。
贾元雄并未就此罢手,他通过金媒婆提亲,并用花轿强娶李十娘。在这场悲惨的情节中,李十娘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将婴儿交给公公,并告诫他在花轿出门后要速速携带老小远离这个地方。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李十娘假装哭奠夫灵,再上轿更换吉服,这时她已暗藏匕首。她三次忍痛上下楼台,最终在洞房花烛之夜趁贾元雄大醉之际,用匕首刺杀了他,然后也选择了自尽。
这部戏曲曾经由徐玉兰于1942年首演于宁波天然舞台,它展现了一段充满爱情、背叛与牺牲的历史故事,同时也是越剧艺术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