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李十娘》——一段爱恨情仇的悲剧故事,源自同名京剧改编,其背景设定在明代赵仲仙与妻子李十娘共同前往天齐庙进行祭祀。灵宝县的首富贾元雄带着豪奴和多位教师来到庙宇,见到了美貌的李十娘,并邀请仲仙赴宴,与他结下深厚友谊。然而,在贾元雄回赵家拜访时,他借机调戏李十娘,这让仲仙大为不满。在贾府的一次聚会上,仲仙被毒酒所害,被抬回家中。随后,二叔子良无法向县官报告此事。
为了逃避这一尴尬局面,贾元雄通过金钱媒婆提出了婚姻建议,并用花轿强行将李十娘带走。面对无计可施的情况,李十娘将婴儿交给了公公,然后告知他们一旦花轿出门,就应该迅速带着老小远离这个地方。她说完后,便痛哭奠酒于丈夫灵前,再换上吉服并暗藏匕首。在三次上车时,她每次都忍痛抱起灵柩,只有当听到孩子的哭声时才下车哺乳。而在第三次上车时,她终于决定采取行动。当花轿抵达贾府洞房之处,因为元雄醉倒,不备之际,李十娘趁机刺杀了元雄,最终也选择了自尽。
该剧首演于1942年,由徐玉兰在宁波天然舞台上的精彩表现赢得了观众的赞誉。这场悲剧展现了一段关于爱、恨、忠诚和牺牲的复杂人性故事,让人们感受到了古代社会中女性命运的艰难与脆弱,同时也展示了她们坚韧不拔的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