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李十娘》——一段悲剧爱情的传唱,源自京剧改编,讲述明代赵仲仙与妻子李十娘共同前往天齐庙进行还愿。灵宝县首富贾元雄带着豪奴和众教师去庙逛时,看中了美丽的十娘,并邀请仲仙赴宴,与他结为金兰好友。在元雄回赵家拜访时,他趁机调戏十娘,但遭到仲仙的面斥。仆人进才提出了一个计划,让仲仙去贾府饮酒,用毒药害死他,然后抬回赵家的二叔父子良被控于县官,但县官不受理此案。
接着,元雄派出金媒婆来提亲,并用花轿强娶李十娘。子良无计可施,只得将婴儿交给公公,并告知在花轿离开后,要迅速带上老小逃往远方避难。一番嘱咐完毕,李十娘哭泣奠祭丈夫灵魂,上车换上了吉服,暗藏匕首,在抱着丈夫灵骨痛哭之后,再下车辞别公公。在第二次上车时,她听到儿子的哭声,再次下车哺乳孩子,然后忍住痛楚三次再上车。
当花轿抵达贾府进入洞房时,醉酒的元雄让李十娘有机会刺杀并自尽。她以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也成为了这场悲剧爱情故事的一部分。这部戏曲由徐玉兰于1942年首演于宁波天然舞台,以其深刻的情感表达和经典的情节,被世人传唱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