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时期,周公瑾的儿子周赢因行凶杀人而被捕。富春令盛志明执行了法律,将他带到了监狱中。阁老受皇后的指示,暗示太守冯斌应该协助处理这件事情。然而,在盛志明第二次审理案件时,证人的供词发生了变化,他们的新供词证明了周赢的无罪。由于这个“错误”的判决结果,盛志明遭到了惩罚,被迫和周赢一起蹬马牵车,在街上敲锣游走,以此作为公开羞辱。在这种情况下,周赢的母亲坚信儿子的清白,最终气愤成疾去世。而民众虽然愤怒却不敢发声,对那些伪造证言的人深感懊悔。
后来,当孙权到达富春的时候,皇后亲自介入调解,但盛志明仍然坚持按照法律办事。在孙权的支持下,这起案件最终得以大白于天下。这部戏是由富阳越剧团原创,并由陈书君主演首次上演,它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