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美菊,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自1987年开始我的艺术生涯,我是金派花旦的门生,也是嵊州市越剧团的主要演员。在多年的努力和拼搏中,我获得了许多荣誉,包括浙江省第二届小百花会演优秀小百花奖、1994中国小百花越剧节铜奖、“日发杯”全国越剧青年演员大奖赛的一等奖,以及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青年演员优秀表演奖金艺奖。我还被誉为“新十姐妹”。我参与过多个重要的舞台活动,如中国民间越剧节、上海国际越剧节以及越剧小百花世纪行。我还曾两次在香港高山剧场和新光大戏院进行了巡回演出,这些经历让我深受海内外观众的喜爱。除了我的艺术事业,我还是浙江省妇女代表执委、绍兴市党代表,并且在2004年度被评为绍兴市“十佳青年”,同时担任嵊州市会委员(1998年、2003年、2004年),并获得了2004年度绍兴市市长奖。这一切成就都证明了一路上我不懈追求卓越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