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美菊,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自1987年开始我的艺术生涯,我是金彩凤的门生,也是嵊州市越剧团的主要演员。曾获得多项荣誉,如浙江省第二届小百花会演优秀小百花奖、1994年的中国小百花越剧节铜奖、“日发杯”全国越剧青年演员大奖赛的一等奖、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的青年演员优秀表演奖金艺奖,以及被授予“新十姐妹”的称号。我参与了众多重要活动,如中国民间越剧节、上海国际越剧节和越剧小百花世纪行等,并两次在香港高山剧场和新光大戏院受邀进行独唱会,赢得了国内外观众的广泛好评。在政治领域,我担任过浙江省妇女代表执委,绍兴市党代表,并获得2004年度绍兴市“十佳青年”称号。此外,我还曾连续三次当选为嵊州市会委员(1998年、2003年、2004年),并在2004年度获绍兴市市长特别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