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美菊,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自1987年开始我的艺术生涯,我是金派花旦的门生,也是嵊州市越剧团的主要演员。在多年的艺术探索中,我曾获得过浙江省第二届小百花会演优秀小百花奖、1994中国小百花越剧节铜奖、“日发杯”全国越剧青年演员大奖赛一等奖以及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青年演员优秀表演金艺奖,这些荣誉证明了我的努力和才华。我还被评为“新十姐妹”,这是对我在越剧领域贡献的一种认可。我有幸参加了许多重要的舞台活动,如中国民间越剧节、上海国际越剧节和越剧小百花世纪行等,并两次应香港戏曲艺术文化交流协会的邀请,在香港高山剧场和新光大戏院进行了成功的巡回演出,这些经历让我得到了海内外观众的广泛认可。
除了在艺术领域取得成就,我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政治舞台上,我担任过浙江省妇女代表执委、绍兴市党代表,并且被评为2004年度绍兴市“十佳青年”。此外,我还曾连续三次当选为嵊州市会委员(1998年、2003年、2004年),并于2004年度获绍兴市市长特别奖。这一切都让我深刻感受到了社会对个人价值和贡献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