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菊越剧名家与12首越剧大联唱在社会的舞台上

我是黄美菊,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的得主。我的艺术生涯始于1987年,从艺至今,我深受金派花旦金彩凤老师的影响,并且成为嵊州市越剧团的一员。我曾获得多项殊荣,如浙江省第二届小百花会演优秀小百花奖、1994年的中国小百花越剧节铜奖、“日发杯”全国越剧青年演员大奖赛一等奖,以及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的青年演员优秀表演奖金艺奖。此外,我还被誉为“新十姐妹”。我参与了众多重要活动,包括中国民间越剧节、上海国际越剧节以及越剧小百花世纪行等。我还两次应邀在香港高山剧场和新光大戏院上 diễn,这些经历让我赢得了国内外观众的心。除了事业上的成就,我还是一名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人士。在绍兴市和嵊州市,我担任过妇女代表执委和党代表,并在2004年被评为绍兴市“十佳青年”。此外,在1998年、2003年和2004年,我分别担任嵊州市会委员。在这些经历中,最令我骄傲的是在2004年度获得绍兴市市长特别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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