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黄美菊,荣获第二十一届中国戏剧梅花表演奖。自1987年开始我的艺术生涯,我是金彩凤的门生,主要在嵊州市越剧团担任演员。多次获得殊荣,如浙江省第二届小百花会演优秀小百花奖、1994中国小百花越剧节铜奖、“日发杯”全国越剧青年演员大奖赛一等奖、浙江省第七届戏剧节青年演员优秀表演金艺奖,以及被誉为“新十姐妹”。我参与了多个重要活动,如中国民间越剧节、上海国际越剧节和越剧小百花世纪行。我还两度应邀到香港高山剧场和新光大戏院表演,深受观众喜爱。在社会岗位上,我曾担任过浙江省妇女代表执委、绍兴市党代表,并因贡献而获得2004年度绍兴市“十佳青年”称号。此外,我还曾三次当选嵊州市会委员(1998年、2003年、2004年),并在2004年度获得绍兴市市长特别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