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鲁迅越剧团,原名绍兴地委文工团,是在1949年12月成立的。它隶属于地委宣传部,并由商景才担任团长兼职。我们有佘惠民和顾作霖作为正副队长,并且都担任编导工作。此外,我们的演职员包括钱林娟、周芹娥、阮敏、寿伟生、丁秀花、朱柏青、寿伟琴、范静芬、何之民、邢雅琴、钱尧文、何一平和张小凤等人。我们享受供给制待遇,而且我们的演出实行男女合演,以同调同腔进行表演,男声部分需要唱高八度,但对此问题并未科学解决。
1950年2月,在绍兴越华戏院上演了《九件衣》这部作品获得了观众的好评。这之后,我们又陆续上演了《白毛女》、《木兰从军》、《红娘子》、《王秀鸾》、《信陵公子》、《李秀成》以及《梁祝》,这些作品得到了不错的反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参与创作的一部自编小戏《毛主席的号召》,在1951年的省文工团会上的优秀创作奖中获奖,这是对我们努力的一个认可。
然而,在1952年的春天,全省文工团进行了一次整编,我们的大部分人员被分配到浙江越剧二团,从事越剧男女合演改革实验工作。这是一个新的开始,也为我们的艺术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