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鲁迅越剧团,原名绍兴地委文工团,是在1949年12月成立的。它隶属于地委宣传部,并由商景才同志兼任团长。我们有佘惠民和顾作霖这两位杰出领导者,他们不仅担任正副队长,还负责编导工作。此外,我们的演职员包括钱林娟、周芹娥、阮敏、寿伟生、丁秀花、朱柏青、寿伟琴、范静芬、何之民、邢雅琴、钱尧文、何一平和张小凤等人。这时期我们的待遇是供给制。
我们致力于男女合演,以同调同腔进行表演,男声部分唱高八度,但对唱的问题尚未科学解决。在1950年2月,我们在绍兴越华戏院上演了《九件衣》,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此后,我们又陆续上演了《白毛女》、《木兰从军》、《红娘子》、《王秀鸾》、《信陵公子》、《李秀成》和《梁祝》的经典作品。而我个人的自编小戏《毛主席的号召》,还荣获1951年的省文工团会演优秀创作奖。
然而,在1952年春季,全省文工团进行了一次整编,我的鲁迅越剧团也随之撤销。但幸运的是,一些成员得以进入浙江越剧二团,从事更深入的越剧男女合演改革实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