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越剧团的前身是浙江省宁波市越剧二团,成立于1957年。该团最初名为“五一”剧团,后经改制更名为越剧二团。在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支持下,该队在1959年被调往新疆,并正式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団越劇團。这支由上海来的演职员队伍,在抵达尾亚车站后即开始了在当地的五场演出。他们精心排练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碧玉簪》、《西厢记》和《红楼梦》,以其华丽的服饰、精湛的情节和细腻的情感深深打动了观众。
随后,这个勇敢无畏酷暑严寒的艺术家们走遍天山南北,为各农牧场带去欢乐和慰问。此外,他们还在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喀什等地为不同民族观众表演,以此推广文化交流。该团拥有完整的行当结构,其主要演员包括潘瑞莲(花旦)、潘月楼(旦)、梁天红(旦)等多位资深艺人,以及俞生凤(生)、潘少楼(生)、魏月萍(小生)等年轻有才气的人才。此外,还有编剧樊篱、导演范志祥以及舞美设计邬长贵,他们共同努力创造出了许多经典作品,如《红楼梦》、《杨立贝》、《云中落绣鞋》等。
1962年10月,该剧团回到了宁波市进行汇报演出,并首次上演高立清根据维吾尔族民间故事编写的小说改编成戏——《王子与公主》,这部作品在上海、杭州及宁波地区获得巨大成功,引发了一片好评,认为通过越剧形式展现少数民族主题实现了文明兼容并蓄,将越剧艺术拓展至新的视野。而为了培养青年人才,该组曾设立三批学员班级,其中第一、二、三批分别是“艳”字辈、“鸣”字辈和未能完成排练便于1965年7月分配到农一师工作,并最终形成了农一师越剧团。但是在1969年的3月15日,这支宝贵的文化珍品解散,只留下部分成员就地安置,而大多数艺人则返回江浙地区继续追求自己的艺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