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越剧团的前身是浙江省宁波市越剧二团,成立于1957年。为了活跃军垦职工的文娱生活,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在1959年将该团调至新疆,并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団越劇團。团长筱云飞,小生演员;指导员陈步一,副团长筱佩卿、小生汪笑天。全体演职人员共85人,从上海到达尾亚车站后,再乘汽车抵达目的地。在等待转运期间,他们在尾亚进行了五场表演,其中包括《梁山伯与祝英台》、《碧玉簪》、《西厢记》和《红楼梦》。
这些戏曲作品以其精美的服饰、真实的情感表达以及优美的声音,被当地观众热烈欢迎。这次演出是这片荒漠边缘的小镇上第一次举行的大型戏剧活动。此后,该剧社不畏酷暑严寒,在天山南北各农牧场进行慰问演出,并在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喀什等地为各族群众带去喜悦。
该剧社拥有完整的行当设置,主要包括潘瑞莲(花旦)、潘月楼(旦)、梁天红(旦)、陈菊青(旦)等多位优秀女主角,以及俞生凤(生)、潘少楼(生)、魏月萍(小生)等男主角。此外,还有董招弟(净)、裘荷娟(净)及郑林娟、高林娟、小小红王灿凤张笑笑裘春芳等其他角色。此外,该剧社还有一支强大的编导队伍,由樊篱编剧,范志祥导演,以及邬长贵舞美设计。
经常公映的代表作包括《红楼梦》、《杨立贝》、《云中落绣鞋》、《阮八姐》、《碧玉簪》、《半把剪刀》、《盘夫索夫》和《团圆之后》,这些作品深受观众喜爱。在1962年10月,该艺术集体返回宁波市,为本土观众带来了一场盛大音乐会,并首次排练高立清根据维吾尔族民间故事改编的《王子与公主》,此番表现获得了广泛好评。
为了培养下一代艺人,该艺术集体实施“学员制度”,先后接收三批学员:第一批“艳”字辈第二批“鸣”字辈第三批未能完成排练便于1965年7月被分配至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團農業第一師(驻扎阿克苏),并更名为農一師越劇團。最终,在1969年的3月15日,这个艺术群体正式解散,但部分成员留下继续工作,而大多数成员则返回江浙地区重新开始他们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