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银花,东山再起,又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她在越剧中的名家名段中,如何不让人浮想联翩?在1928年,她卸妆嫁人,这年她十八岁,与绍兴昌安门外孙端镇孙绥占成婚。一个“戏子”嫁给富足之家,为妻的身份,她到底是福还是祸呢?然而,有一点很清楚:孙绥占没有为这桩婚姻大肆铺张,让人留下了并非“明媒正娶”的印象。
从施银花婚后第二年的开始,女子越剧迎来了一个盛大发展的好势头。在嵊县,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了“新新凤舞台”、“群英凤舞台”、“高升舞台”、“镜花舞台”、“霓裳仙云社”,近十幅女子科班。施银花同科姐妹赵瑞花、屠杏花、沈兴妹、马秋霞、施根妹、俞菊英等,被各个女子科班竞相邀请作“客师”。她们的演出越来越受到观众欢迎,包银从每月三十元增加到近百元。
1932年冬,赵瑞花和魏素云共组了“瑞云舞台”,产生了越剧史上第一个姐妹班。女子越剧的发展,对于施银花来说,是意料之外。她们积极从事演出,就像一股热流,猛烈冲击着她的心,使得她重新追求艺术。她决心东山再起,在1932年冬,当有身孕时,她不顾丈夫反对和阻挠,以老班长裘光贤之聘,在高升舞台做客师。这件事,最终发展成了她初婚悲剧的导火线,而孙绥占以此为由,将她遗弃。
对于二十二岁的施银花来说,无论失去家庭还是放弃艺术,都都是痛苦的事情。她想做一个好妻子,也想有一个温馨家庭,但更重要的是,她想要走自己的路,用才华展现自己。她毕竟是第一副女子科班中的佼佼者,与姐妹们在艰难中唱过五个年头,对于越剧有深厚感情。她要家庭也丢不下事业,但孙绥占只允许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不得不寻求社会支持。
1932年底,施银花两次向浙江省高等法院投诉,并控告孙绥占对她的遗弃。但即便如此,由吴姓法官主持审理案件,他以案件需再度考虑侦查为由而不了了之。尽管如此,不幸仍然降临到她的身上:失去了孩子,也失去了夫家的庇护。不过,这样的经历并未打垮她的灵魂,而是在短暂休息之后,再次投入到艺术创作中,在竺素娅与孙苗凤共同组建的素凤舞台担任客席表演员。
最终,在1933年的10月6日,即将过去的情境被尘封后的施银 花,在绍兴模范剧场面前又一次展现其才华,被誉为“盖世无双青衣悲旦”,并且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人物之一。而随着时间推移,一直保持单身状态至1948年的那一年,她决定与沈家门人的王金宝结婚,从此息艺闲居,并跟随丈夫远行。这段故事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作为女性在传统社会背景下的挣扎与挑战,以及她们勇敢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心路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