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越剧团的前身是浙江省宁波市越剧二团,成立于1957年。该团由民间职业剧团“五一”剧团改制而来。在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支持下,该队在1959年9月被调往新疆,并正式成立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越剧团。这支艺术集体由著名演员筱云飞担任第一任总导演,副总导官陈步一,以及副总导官筱佩卿和汪笑天共同领导。该队共有85名演职员,他们从上海乘火车前往新疆尾亚车站后,再转乘汽车抵达目的地。在等待转运期间,他们在尾亚地区进行了五场表演,其中包括《梁山伯与祝英台》、《碧玉簪》、《西厢记》和《红楼梦》的精彩表现。这些表演因其精美的服饰、逼真的戏法以及优美的声音赢得了当地居民和旅客们热烈欢迎。
自此以后,该队不畏酷暑严寒,不断走访天山南北,为生产建设兵团各农牧场提供慰问性表演。此外,他们还在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喀什等地向多民族观众展示了他们的才华。该队拥有完整的行当设置,包括潘瑞莲(花旦)、潘月楼(旦)、梁天红(旦)、陈菊青(旦)等主力明星,以及俞生凤(生)、潘少楼(生)、魏月萍(小生)等重要角色。此外,还有董招弟(净)、裘荷娟(净)、郑林娟(丑)以及其他众多成員组成了这支强大的艺术阵容。
编剧樊篱和导演范志祥共同努力,将经典之作如《红楼梦》、《杨立贝》、《云中落绣鞋》、《阮八姐》、《碧玉簪》及其他杰出作品融入到他们的表演中,这些作品深受观众喜爱并且获得了广泛赞誉。
1962年10月,该队回到宁波市进行汇报性的表演,并以高立清根据维吾尔族民间故事所创作的小说《王子与公主》,这一独特主题吸引了大批观众并获得媒体关注,《新民晚报》、《杭州日报》及《宁波日报》的评论文章认为这种将越剧艺术形式用于反映少数民族文化主题是一种巧妙无比且极具创新意义的事业,这对开拓越剧艺术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为了培养下一代艺人,该集团通过“带学员”方式成功接纳三批学员:第一班“艳”字辈,第二班“鸣”字辈以及第三批未能完成排练便于1965年7月被分配至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农业第一师,即阿克苏地区,从此更名为农一师越剧社。而到了1969年的3月15日,这个小型专业戏曲群体宣告解散,大部分成员回归江浙地区,而部分成员则留在原地继续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