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越剧演员单仰萍的学生们在网上意外发现自己的定妆照被用于制作“纸电视”,并且这款产品正在淘宝网上销售。气愤不已的她们将侵权者告上了法庭。在近日的一审判决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登报道歉;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69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这起案件凸显了个人肖像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网络平台上的监管需求。
单仰萍是上海越剧院的一位著名演员,她的形象深受观众喜爱。然而,一次偶然浏览淘宝时,她惊讶地发现自己为一次越剧表演拍摄的定妆照,被无数次未经授权地使用在了一些“纸电视”商品图片中。这些“纸电视”宣称可以让购买者感受到家人的存在,这种商品本身就充满了情感色彩,但更令人震惊的是,它竟然利用了一个知名艺术家的肖像,而没有得到她的同意或任何形式的报酬。
为了确保证据链完整,单仰萍通过公证处订购了一批带有其肖像照片的“纸电视”,并记录下整个过程。她还委托律师追踪发货地址,最终揭露出实际侵犯者是一家工艺品经营部的小型个体户冯某。
面对法律挑战,冯某辩称自己并不了解图案所代表的人物,也不知道该人物是否拥有肖像权使用合同。但法官认为,即使市场上存在多种类似的产品,不意味着每一项都能免责,因为原告作为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障。此外,被告主动在网络平台上销售这些商品,更是明显违反了公民享有的肖像权和隐私保护规定。
最终,在经过慎重考虑后,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原方、适当惩罚被方行为的一审判决。这不仅给予了单仰萍及其团队成员正义之举,同时也提醒所有网络商家和消费者:尊重他人版权和隐私,是我们共同应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