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的戏剧创作依然呈现弱势的情状,还是出在一剧之本的剧本上。概言之,一是剧目创作的数量少,每况愈下,没有生产出较多的、可供上演的剧本。二是偏颇地理解主旋律与多样化之间的关系,导致形成一种新的模式化、概念化的创作方法。三是创作心态的浮躁,导致渐离生活,导致不是媚俗、硬侃就是故作前卫、深沉。例如关于创作剧目的量少,《新剧本》主编不久前还说过:现在全国能写戏的剧作家不过20多位。能写出比较有分量的剧本的作家其实很少,能够发表的并不太多。有些很有名气的作家,写出来的作品也常常不能令人满意。剧作家队伍如此少,怎能生产出较多的作品?没有一定的数量,岂能出质量? 二、好多地方、好多演出团体,一旦确定是培育的、重点的、去参评奖项的剧目,其剧本基础还未坚实,就匆匆地将更多的精力、经费投向二度创作上,具体的表现是外聘导演及有关主创人员。造成这种现象一是导演人才相对短缺;二是有非艺术因素,如评奖等因素的干扰。借助外来的艺术力量,适度地聘用院团外的导演等主创人员,是无可非议的。通过这样的借用、交流,达到提高自身素质的目的,也是一条正常的途径。但是,目前有滥聘的倾向。我们常能看到这样的一种现象,有的演出团体演出的戏,主创人员几乎都是外请的,包括演员。一旦评完奖,或进京演出结束,回到当地根本无法再演出,这样的创作对本地艺术的建设究竟有何积极意义呢?凡事必有度,如果过度依赖外聘导演和有关人员造声势,而排斥本地人员理应承担的任务,必将会挫伤、萎缩本土艺术人员创造的积极性,也会影响本土艺术人员的艺术生存空间。因此,聘用人员也得制定一个法规,宛如足球的球队聘用外籍球员一样,有可操作性,要形成真正平等的良性竞演机制。 评奖活动的关键在于评出标杆性的作品,评出艺术家们的积极性,繁荣戏剧文化。目前需要的是淡化评奖。把评奖的杠杆与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可能是健全评奖活动的一个途径。获奖的戏应该是有较好的市场效应的。如果戏投入不了市场或很难投入市场的演出,即使是获奖作品,也得打个问号了。既叫座又叫好的作品,应该是艺术家们终极的目标。 三、近年来,出现热衷于舞台豪华版的制作、贵族化操作倾向。我认为它既不完全符合艺术的规律,也有违于当今的国情的。去年年底上海进京演出的几台戏,其中给人突出印象的是舞台的大制作。如越剧《红楼梦》的演出,花费了300多万元,演出的布景等需要用8个集装箱装运。《红楼梦》在艺术创造上并没有由于大制作有了更大的建树,相反,强烈的外在景观的铺张,似乎冲淡了观众对戏剧思想和人物命运的关注。 四、我想一个大的剧院,应该有自己的主创班子(主要是剧作班子),完全依靠社会性的、外来的来稿剧本,采用率几乎很低。从北京几家话剧院新时期以来上演剧目来看,占主要比例的是本院剧作家的作品,而且较为成功的作品也是本院剧作家的作品。本院的剧作家了解自己剧院的整体风格,可以扬长避短。据我所知,凡没有能正常推出好戏的剧院,其中一个因素是本身没有健全的创作班子,由此也无法对剧院的剧目建设进行有计划的、有序的运作。 最后,我想强调和稍加重复的话是:舞台艺术是有规律可循的。它的发展的进程,已经得到了历史的验证,不能盲目和轻率地去否定。艺术的创新不能抛开基本的艺术法则。 多元化、多渠道地培养舞台艺术人才,保护和提高现有舞台艺术人才,是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眼下舞台人才的流失现象严重,人才素质的提高也是需要关注的。所以,建立和健全对舞台人才的培养、提高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戏剧是大众化的艺术,要经得起市场和观众的检验。唯有大众化的创作和演出,才能生存,才能形成良性的市场机制,培育起文化市场的活力,也才能创造出更新的舞台法则,促进戏剧舞台自身的健康发展。 (蔡体良 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