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知识汇编1团体组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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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始于民国六年(1917年)五月,当时以袁胜谟、袁文三为首的小歌班进入上海新华公园演出。 报纸广告上没有剧种或剧团的名称,人们常常以主演的名字来称呼剧团。 例如,以韦梅朵、马阿顺为首的剧团就称为“梅朵阿顺剧团”。

 

民国十年1921年9月16日以后,报纸广告中出现“绍兴文戏”、“越剧”等剧种名称; 剧团又称“唐”、“社”、“班”。 例如,以大世界王永春为首的剧团被标记为“鸿福堂绍兴文戏”,以涂兴华、施银华为首的剧团被标记为“女子杜剧团”,以金为首的剧团小世界的雪芳被标记为“越剧”,以史元伟梅朵为首的剧团被标记为“永乐社”,而在仙氏乐园演出的绍兴文戏被标记为“吉庆”。

20世纪30年代初,女子绍兴文戏兴起,来到上海演出。 到了20世纪30年代末,越剧团(包括大剧团)多以舞台命名,也称为戏社、剧团。 如筱丹桂、贾凌风、张向晴主演的《高升舞台》; 徐玉兰、王晓珍主演的《东安剧场》; 由姚水娟、魏素云、尚方辰领衔的“水云剧场”。 20世纪40年代以后,除部分越剧团以“越艺社”命名(如东山越艺社、天鹅越艺社)外,大部分以“剧团”命名,如“玉兰剧团、青年剧团” , ETC。

建国前,越剧团都是私人所有,由老板(巨魔师傅)经营。 剧团成员最少20人,最多40人。 1920、1930年代绍兴文戏时期,剧团除了演员外,还有场师(又称“戏师”)、舞台师(检验)、衣装师(服装管理) )、后台大师(乐队)等人员。 20世纪40年代新越剧时期,剧团除上述人员外,还成立了戏剧部,包括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舞台监督(兼戏剧工作人员)、票务宣传及总务等。事务、财务、杂务(三段师)等人员。 舞台安装人员(包括舞台安装和灯光操作)虽然固定在剧院内,但他们既不是剧团成员,也不是剧院员工。 这一时期,以著名演员为支柱的大型剧团一般在30人左右,中小型剧团一般在20人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上海越剧表演团体除国营“华东越剧实验团”(后改制为上海越剧院)外,均为集体所有制的私营专业剧团。 成员和工作设置与20世纪40年代后期基本相同。 剧团根据主要演员知名度和演出场地大小分为三种类型:如尹桂芳、徐天红领衔的“芳华越剧团”,以及由尹桂芳、徐天红领衔的“合作越剧团”。齐亚贤、毕春芳是一个大型剧团,约有60名成员。 ,经常在1000多个座位的大型剧院演出; 高健林、徐瑞春、曹玉珍主演的“欣欣越剧团”和尹淑春、田振芳、李惠琴主演的“春光越剧团”是中等规模的剧团,成员人数约50人,常在甲中演出。拥有约800个座位的大型剧院; 邵文娟主演的“新越剧团”和肖逸风主演的“青山越剧团”都是40人左右的小剧团,经常在800个座位以下的小剧场演出。

剧团由全体团员在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团委”,实行集体领导。 剧团的一切重大事项均由全团会议或团委会讨论决定。 团委行政领导班子由团长一名、副组长一至两名组成,通常由话剧部主要演员和工作人员组成。 剧团设有演员组、乐队、舞台组、话剧部等工作部门。 “艺委会”由各业务部门主要业务负责人组成,策划创作、演出。

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前的民间越剧团将演出收入与剧团分成,比例一般在70%至70%左右,其中剧团获得70%左右场地利用率约为30%。 剧团内部分配采用按日分账制。 作为大型剧团的头肩头的小生、花旦演员,一般都有30到40张门票的基数。 按一等舱票价1元计算,正常日收入30至40元; 发放基数为10张左右,即正常每天收入10元左右; 低级别演员和工作人员的最低支付基数为2票左右,即正常日收入为2元左右。 如果生意好,上座率在80%以上,那么就可以发放“双包银”甚至“三包银”,即分配为原来分账基数的两倍或三倍。

中小型越剧团高级演员的支付基数低于大型越剧团。 比如头肩小生、花旦一般都有20左右的门票。 中型剧团最高票价为7-8分钱,小型剧团最高票价为5-6分钱。 中下层演员的支出基础与大型剧团大致相当,但由于票价较低,他们的实际收入低于大型剧团。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之前,民间剧团人员可以自由流动,一般为期半年。 大中型剧团由于艺术实力雄厚,业务经营较好,人员相对稳定。 小剧团艺术水平差,业务经营差,人员进出频繁。 往往半年后就会出现大的流入、流出、轮班变动。

1956年,剧团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后,政府文化部门加强了对剧团的管理,剧团人员除经文化部门许可外,一般不准自由进出。 工资由分账制改为按月固定工资制。 由于服装全部由剧团购买,主要演员的工资减少,演员之间的工资差距缩小。 上海市文化局建立公积金、公积金、公益金、激励基金(简称“四金”)制度。 即工资发放后的绩效收入超额部分按比例计入“四金”。 公积金用于购买演出赚钱,发展再生产; 公积金用于企业经营不好时补贴工资短缺; 出于奖励目的。

1958年,上海市文化局统一管理的集体所有制民间专业剧团(含越剧)全部下放至各区县。 为加强领导,区县文化部门向剧团派出干部,有的任指导员,有的任剧团长或副团长,有的任党支部书记。 同时,我们在剧团中发展党员,组建党支部。 (发展共青团员组建支部的工作已在市文化局管辖下开展。)随后,民盟、农工民主党等民主党派也相继开展了共青团员组建工作。发展了团员,建立了团内组织。

20世纪80年代,剧团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进行机构改革。 新组建的区县剧团虽然是国有的,但其经济并不是完全由国家承包,而是由区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 国营上海越剧院成为差别补贴单位。 政府拨款有限,资金不足由单位自行解决,这也改变了全部由国家承包的局面。

1986年,上海越剧院组建了徐玉兰、王文娟领衔的“红楼剧团”,成为上海市文化局剧团体制改革的试点剧团,扩大了剧团的自主权。绩效、人员和经济。 1989年7月,红楼剧团与泰国正大集团汕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成为第一家中外合资越剧团。

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是上海绍兴文戏男团的鼎盛时期。 剧团经常演出4到5场,最多8到9场。 20世纪40年代,女子越剧蓬勃发展,上海有30多个剧团演出。 20世纪50年代初,越剧团盲目扩张,在越剧联登记的剧团有60多个。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期间,在上海市文化局注册的越剧团有48个(不含上海越剧院两个剧团)。

随后,一些越剧团走出国门支援,如:芳华越剧团、云花越剧团、春光越剧团、欣欣越剧团、荣艺越剧团、潮民越剧团、盛盛越剧团、晶晶越剧团、邵少越剧团、文化越剧团……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团体纷纷驰援外地。 1958年,剧团(含越剧)下放区、县管理后,经过调整和调整,保留了芳华、和合、杨、天鹅、河中、光明、飞名、青山、东风、楚等14个越剧团。合并。 新青越剧团一剧团、二剧团、实验剧团)。 1950年代末至1960年代初,经过进一步外包和调整,仍剩下11个表演团(即和合、幼壮、春泥、东风、飞鸣、青山、初心及越剧团一、二团)。实验剧团三团)。 1958年,江苏省部分县划归上海市后,松江、南汇、川沙、奉贤县各有一个越剧团,崇明县有两个越剧团。 文革期间,区县剧团相继解散,上海越剧院也被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部分越剧剧团开始恢复重建。 20世纪80年代,除上海越剧院三个演出团外,静安、卢湾、虹口三个区各成立了一个越剧团; 松江、南汇、崇明等县越剧团也恢复演出。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郊区县的3个越剧团相继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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