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声响梁艺术魅力代代相传温岭市财政支持越剧传承推动文化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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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温岭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越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在政策扶持、素质培育、产业整合等方面做出努力,营造越剧传承的浓厚氛围。为高质量发展、共同繁荣提供强有力的示范窗口。 精神动力。 截至目前,已有注册的民营剧团、私人团队40余个,专兼职演员2000余人,其中国家一级演员2人。 每年举办越剧演出5000余场,戏曲文化活动1万余场,惠及群众超过600万人。 2021年,温岭市被评为浙江省“戏曲之乡”。

政策支持越剧保护再上新台阶

落实《关于支持促进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岭市支持新型文艺团体和团体工作暂行办法》等政策要求,为多方位、多层次的财政资金保障。 每年安排约100万元用于发放越剧特色文化产品,定期开展越剧演出下乡活动。 加大对地方戏曲团体的支持力度,将地方戏曲表演团体纳入政府优先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名单,平均每年购买普惠越剧演出120场以上。 为加强越剧文化交流,标准按照国家级演出团体5万元/场、省级演出团体3万元/场、副省级演出团体2万元/场、地级演出团体1万元/场。 期间将开展政府采购,每年推出4场以上高雅文艺演出,低票价座位数占总数50%以上。

越剧传承精品培育注入新活力

继续加大越剧精品培育力度,建立重大文艺创作工程和支撑体系,对荣获国际国内奖项的活力作品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 动感作品获省级奖励,奖励最高15000元。 奖励人民币5000元; 对获得台州市级奖项的动态作品,给予最高5000元的奖励。 近五年来,我市选拔的越剧节目在国家、省、市活动中荣获奖项10余项。 注重精品剧目创作,充分挖掘《施夫人》和名人谢朵、戴富谷等地方传统文化元素和价值内涵,支持《施夫人》等越剧创作体现温岭地方特色文化的《感恩酒》《梅花谣》和反映温岭历史题材的新剧目将推动文艺创新。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支持创作复兴大型现代越剧《江姐》,举办演出4场,吸引观众5000余人次。

文旅融合越剧发展激发新动能

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多元化发展道路,通过举办演出、打造戏曲主题民宿、开发越剧元素特色文旅产品,提升旅游体验、促进产业发展。 根据演出数量、质量和规模,每年对符合条件的演艺企业给予5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鼓励旅游演艺作品发展; 根据场馆规模,对A级风景名镇、A级风景名村一次性给予2万元至5万元等财政补贴,鼓励设立固定演出场馆。 同时,推动越剧与感台阁、皇帝花鼓、提线木偶等非遗项目融合,鼓励非遗项目传承人在乡村旅游演出、展示、销售。斑点。 表演人员和工作人员30人以上、时间半天以上的上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每场给予60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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